本报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
7月2日,网名“Kira是只海豹”的网友张女士晒出了法院受理通知书和起诉书,将抖音和腾讯这一对冤家双双送上了被告席,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女士的起诉。
张女士是抖音和微信的用户,最初使用抖音时直接使用微信账号进行了注册登录,所以抖音里面的头像、昵称与微信的头像、昵称一致。
5月17日张女士像往常一样登录抖音,但抖音却多次弹出弹窗公告要求她更新头像和昵称,否则抖音的相关功能和服务将受到限制。
“看到这样的提示,当时感觉莫名其妙。”张女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通过查询张女士得知,被要求更改抖音头像和昵称源自抖音和腾讯之间的一场官司。
今年2月,因认为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是其进行商业竞争的核心资源,腾讯于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抖音,并申请法院禁令。3月,法院据此下达诉讼禁令。根据禁令,如果相关用户不尽快更新头像、昵称,将无法使用抖音登录多闪,抖音的其他功能和服务也将受到限制。
张女士告诉记者,之前登录抖音通过好友识别功能,能够很快识别出哪些人是微信好友,因为禁令,现在通过头像、昵称已经很难识别抖音里面哪些好友同时是微信好友。
张女士认为,微信中的头像、昵称属于个人所有,并且是个人在社交平台上自我标识,也方便朋友辨别,因此具备显著的人格属性。“个人对于在互联网通讯工具中起到标识和识别作用的微信头像和昵称应该享有排他的绝对控制权利,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依法应予以保护。”张女士在起诉书中陈述道,同时,原告作为使用微信、抖音服务的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最初是通过微信账号登录抖音APP,微信授权了所以登录抖音之后使用的是微信头像、昵称,在未明示取消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用户有权继续在抖音APP中使用个人所有的微信头像、昵称并享受抖音APP所提供的完整服务。”
基于此,张女士曾申请作为第三人加入抖音和腾讯之间的诉讼,但6月13日腾讯与抖音案件的主审法官口头裁定:该案为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涉及个人用户的任何权利,驳回了张女士作为第三人加入的申请,并当庭释明腾讯主张的是数据库权利。
对于这样的裁定,张女士当时就觉得理由很荒谬。“腾讯主张的数据库权利属于腾讯公司,并以此为由发起诉讼。但案件所涉及的数据库全部由每个用户的昵称、头像构成,属于用户人格权利的一部分,只要用户授权抖音使用,其他任何第三方都无权干涉。”张女士说道,“另外,抖音强制要求修改头像、昵称方可正常享受完整服务则明显构成强制消费行为。”
据张女士转述,虽然腾讯与抖音案件的主审法官驳回了她作为第三人加入的申请,但主审法官同时告诉张女士可以另外发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张女士另外发起对腾讯和抖音的起诉。
张女士起诉的两家腾讯和抖音均是目前互联网行业的头部,以个人之力去对抗两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看起来力量似乎微不足道。
“说实话,是想通过诉讼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因为用户在各APP使用的头像、昵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人格权利,相信绝大多数用户对于被要求更改自己的抖音头像、昵称是不理解的。”张女士对记者表示。
对于张女士的诉讼,抖音方面对记者表示:“我们非常抱歉执行禁令给抖音用户带来了不便和困扰。对腾讯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会积极应诉,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来自腾讯方面的回应。
文章来源:http://tv.cnr.cn/spsytj/20190706/t20190706_524682128.shtml